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作者: 时间:2019-11-27 点击数:

大赛简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一项全国性的竞赛活动,简称"大挑"(与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对应)。该比赛创办于1986年,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省级人民政府主办,承办高校为国内著名大学,"挑战杯"系列竞赛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奥林匹克",是目前国内大学生最关注最热门的全国性竞赛,也是全国最具代表性、权威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大学生竞赛。该竞赛每两年举办一次,旨在鼓励大学生勇于创新、迎接挑战的精神,培养跨世纪创新人才。

"挑战杯"竞赛在中国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简称小挑;另一个则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称大挑,两者在比赛侧重点不同,大挑注重学术科技发明创作带来的实际意义与特点,而小挑更注重市场与技术服务的完美结合,商业性更强。大挑发起高校可报六件作品,其中三件为高校直推作品,另外三件要与省赛组织方协商推荐,而小挑只能推荐三件作品进国赛,大挑有学历限制而小挑没有,大挑分为专本科组、硕士组、博士组分开评审,大挑国赛最多可以报八人,而小挑最多可以报十人。另外还设有挑战杯系列专项竞赛。

学生参赛要求

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一般分为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即: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每人限报一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l件。参赛作品须经过本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区、市)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各省(区、市)选送全国竞赛的作品数额由主办单位统一确定。每所发起学校可直接报送3件作品(含在6件作品之中)参加全国竞赛。

比赛赛制

比赛两年一届,采用校级比赛、省级比赛、全国比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比赛由各省(区、市) 共青团陕西省委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

比赛赛程

详见竞赛章程。

奖项设置

小挑奖项设置为金奖、银奖、铜奖,大挑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另外还设有挑战杯系列专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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